一、贯彻实施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相关考务工作。
三、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公证工作。监督管理全县的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和帮教安置工作。
四、指导、监督全县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涉港、澳、台事务。
五、监督管理全县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指导协调全县司法鉴定工作。
六、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七、负责全县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出庭应诉和国家赔偿工作;负责全县仲裁机构的登记和管理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监督工作。
职能调整:
一、 增强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责。
二、实施国家司法考试相关考务工作的职责。
三、 加强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责。
李晶福 青冈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肖民厚 青冈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尚利臣 青冈县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常 颖 青冈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艳忠 青冈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公证处主任
吕长江 青冈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原依法治县办副主任)
(一)人秘股
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县司法局目标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起草和调查研究工作;负责督办、文电处理、电子政务、网站、档案、保密、政务公开、信访、接待等政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全系统警务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干部考核及相关工作;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干部培训和干部统计工作;协助各股、所管理基层司法所干警队伍;负责县直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对外宣传工作和干警队伍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立功创模、文明单位建设。
(二)法制宣传股
负责全县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的普法教育工作;指导检查全县的依法治理工作;承担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公证律师管理股
指导监督有关律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律师机构的设立初审、律师执业证的审查和专项考核检查;负责律师队伍党建和奖惩工作;指导监督法律顾问工作。贯彻《公证法》,负责处罚违规的公证机构、公证员;指导监督公证执业活动;指导对公证机构、公证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开展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及考务工作;负责《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的审核、备案管理。
(四)法律援助工作股
指导、检查全县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规划全县法律援助事业发展布局;负责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与公、检、法、民政等有关部门协调法律援助工作;组织有关法律服务机构实施法律援助事项。
(五)基层股
制定落实全县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年度计划;管理、监督、指导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基层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工作。
(六)司法鉴定管理股
制定并实施全县司法鉴定发展规划;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的初审和申报工作;指导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资质管理、质量管理和司法鉴定人专业培训工作。
(七)法制股
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认定和合法性审核;组织开展法治政策理论研究;指导全系统法制工作;指导检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执法监督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行政执法责任落实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许可(审批)的合法性审核;负责局机关并指导下级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处罚、应诉及国家赔偿工作;负责全县仲裁机构登记和管理工作。
(八)“148”法律服务工作股
负责解答法律咨询,普及法律常识,实施内部联动,搞好上门服务;沟通外部信息,做好受案分流,加强区域协作,搞好联防联调做好快速反映,防止纠纷激化,遵循有关规定提供优质法律咨询;掌握社情民情,当好党政参谋,接受社会监督,强化队伍建设。
(九)社区矫正股
制定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开展矫正业务培训工作;指导检查全市刑事解教和过渡性安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