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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制沿革
历史沿革
日期:2016-12-02        来源:中国·青冈

  青冈一带古代为土著貊族人活动地区,金朝设有兵站,元朝属成吉思汗四弟帖木格斡赤斤的封地,明朝属奴尔干都司管辖。清乾隆43年(1758)将此地划为伊克明安旗游牧,后又全部收回。清政府采取封禁政策,长期将此地指定为围场(放牧打猎的地方),除军队和满族达官贵人以及土著少数民族可入境狩猎放牧外,汉族人不准进入这一地区。直到清咸丰10年(公元1860年)才开始对汉人开放。清光绪23年至28年(公元1897年至1902)六年间,大批汉族移民从河北、辽宁、吉林等地源源而来,他们凿井建房,开荒种地,饲养畜禽,通肯河西岸人烟日渐稠密,农牧业日见兴盛,已具备设县条件。驻守黑龙江的将军达桂、副督统程德全遂于光绪30年11月3日(公元1904年12月9日)向清政府奏请“添设地方各官,以资治理”。奏摺中说:“柞树岗则设知县一员,名青冈县,并设巡检兼典史事一员,隶海伦厅属”。清光绪30年12月24日(1905年1月29日),慈禧太后、光绪皇帝朱批允准这一奏请,青冈县正式建立.

 

                      


  本县建立后,除1923年根据黑龙江省指令划北部与拜泉县接壤的土地120万亩归新成立的明水县外,县境再无变更。

       青冈县幅员面积268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56.3万亩,草原面积60.2万亩,林地面积70万亩,地貌构成为“一水二草二林五分田”。

       地势由东北向西南逐渐倾斜,东部较高多岗地;西部较低多洼地;境内无山,只有土岗一脉,属小兴安岭余脉,由县东北入境,沿通肯河西岸蜿蜒向南延伸,直至兰西二龙山,名为柞树岗。建县时,全县共分5个区、4个乡。中华民国前期,青冈县划分为5个区。民国20年(1931年)“九.一八”事变前,在5个区的基础上,将村、屯划为主村、副村(自然屯),全县有128个主村,330个副村,每个主村管理若干个副村。伪满康德元年(1933年),全县实行保甲制,设5个警察署、5个区、12个保、195个甲;康德三年(1933年)由保甲制改成街村制,全县划分为一个街,6个村;康德6年(1939年)又将六个村划为分21村;1945年新的青冈县政府成立,1946年将全县分成8个区;1948年分成12个区;1955年将城区改为青冈镇;1956年又将其余的农村11个区划成27个乡镇;1958年又把农村乡、镇合并成12个乡,同年10月实行人民公社化时,全县13个乡镇均改为人民公社;1970年又划出城郊公社;1974年将14个公社调整为19个公社;1980年将青冈镇公社改为青冈镇人民政府,1984年以后,逐渐调整为19个乡镇(6镇13乡)。2001年又调整为15个乡镇(6镇9乡)。目前,青冈县下辖4个街道社区、15个乡镇(10镇5乡)、165个行政村、864个自然屯,总人口51.3万,其中,农业人口37.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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