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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目录
青冈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一)贯彻执行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章。负责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 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实施。

(二)负责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综合防控与干预,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医疗应急处置,向上级部门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交流工作。

(四)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指导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监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执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标准。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执行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

(八)负责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落实,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落实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九)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落实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十)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一)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二)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十三)指导县乡村、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四)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组织开展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

(十五)促进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组织开展中医药科技项目的实施及成果推广应用。

(十六)负责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七)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徐邦来   局长、党委书记,负责全面工作。

张忠诚   副局长、党委委员,负责财务工作和农村公共卫生项目实施、指导及全县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工作:负责局领导汇报、工作报告等材料综合工作。分管规划财务审计股,联系基层指导和妇幼健康服务股。

李松柏   副局长,负责常务工作(含科技工作和政策法规工作)和医改办工作。分管人秘股。

牛振廷   副局长,负责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计划生育扶助制度政策的落实工作,中医中药工作,代管计生协会会长抓协会工作。分管中医药股,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股,联系基层指导和妇幼健康服务股。

黄帅     副局长,党委委员,负责妇幼保健工作和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工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分管妇幼保健院和计划生育宣传站,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股,联系基层指导和妇幼健康服务股。

唐玉波   副局长、党委委员,负责医政医管工作,卫生应急工作,基本药物制度的落实工作,疾控预防控制工作,社区卫生工作,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综合监督工作,代管红十字会工作、爱国卫生工作。分管医政医管股、综合监督股、基层指导和妇幼健康服务股、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结防所和药具站。

李红岱   党委副书记,负责党群工作。分管组织、宣传、共青团、妇女儿童、政法、“五老”组织工作。

吴宝军   纪检书记,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管纪检工作和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工作。协助张忠诚同志抓卫生系统项目建设工作。

王红梅   副主任科员、党委委员,负责工会和女工工作。

张明浩   副主任科员、组织委员,协助李红岱同志抓组织工作,协助张忠诚同志做材料综合工作。

唐玉兰   副主任科员、宣传委员,协助李红岱同志抓宣传工作。

高忠林   县人民医院院长、党委委员,负责县人民医院工作。

王国柱   计生协会副会长,党委委员,协助会长具体负责计生协会工作。

(一)人秘股   电话 0455-3249688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督查督办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承担综合性政策调研、重要文稿起草、政务公开、安全保密和信访等工作。

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完成卫生系列职称晋升相关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和科学普及工作,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组织指导医学重点专科建设,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和专科医师培训制度。

承担县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措施建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

(二)规划财务审计股  电话 0455-3245005

负责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参与卫生和计划生育医疗服务机构的规划设置,负责医疗设备准入管理;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的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部门预决算、财务、资产、基建投资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三)医政医管股  电话 0455-3245682

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护理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有关政策、规定、标准的实施;负责全县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和服务规范、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医院药事、临床实验室等工作,参与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全县医疗机构评审评价,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组织医护人员的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工作;负责外国医疗团体来华短期行医的审批;负责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药品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指导协调全县卫生应急工作;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指导和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监测、预警、处置救援、分析评估等卫生应急活动;建立与完善卫生应急信息和指挥系统,协调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事件预防控制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的防控和应急措施,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组织开展卫生应急知识教育。

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和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落实国家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结合本地实际,提出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参与组织实施药品法典。

基层指导和妇幼健康服务股  电话 0455-3241851

拟订全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和组织全县公共卫生相关疾病的防治、干预措施、预警、监(检)测及综合防治;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工作。承担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政策、规划、规范的组织实施,指导规范基层卫生服务和考核评价体系建设以及全科医生、乡村医生的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基层卫生政策的落实。拟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及信息平台建设。

指导和督促基层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完善计划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指导地方实施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估的管理。

组织落实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推进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承担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工作,依法公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信息,依法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

(五)综合监督股  电话 0455-3247578

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综合监督工作。按照职责分工承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的监督管理,承担组织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的监督管理,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督办重大医疗卫生违法案件。推动综合执法监督体系建设,规范综合监督执法行为。

   履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组织、协调和指导食品安全事故的医疗救治和流行病学调查等职责范围内的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负责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设立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法制建设规划,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公众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的目标、规划,承担卫生和计划生育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

)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股电话  0455-3245706

研究提出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健全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组织实施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承担平衡出生人口性别比例综合治理工作。

(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股电话 0455-3245758

拟订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并推动各地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八)中医药股  0455-3245706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中医药事业长期发展规划及产业发展规划。贯彻执行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和保健机构的医疗、护理从业人员及其技术应用的管理规范、标准,对其他医疗机构的中医业务进行指导。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中医药科技和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中医药技术推广应用和传播工作,加强中医专科专病建设,负责中医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监管和药物政策的贯彻执行;组织开展中医科技活动;负责全县中医、中药信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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