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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目录
青冈县国土资源局

      (一)贯彻有关土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全县土地管理的具体方针、政策和实施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研究制订全县土地管理事业发展战略,预测中长期各类用需求情况,探索深化土地管理体制改革和土地使用制度办法。

  (三)统一管理全县土地和城乡地籍、地政工作,主管全县土地调查、统计、定级、登记、发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土地估价工作,制定土地定级、估价标准及全县土地调查计划,组织和监督宗地价格,建立健全土地统计制度、地籍档案制度和土地动态信息监测体系,监督执行地籍管理技术规程。

  (四)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规划、计划组织编制全县土地总体利用规划、计划和土地后备资源复垦开发规划、计划,并按计划管理程序上报下达,对规划、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五)主管全县土地的农用地转用、占用、划拨、出让工作,统一审核、征地、划拨建设用地,按照权限,承办由县政府、市政府、省政府和国务院审批的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负责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组织、协调、审查、报批和出让方案的落实。

  (六)管理土地市场,依据上级有关政策规范土地市场,负责全县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转让、出租、抵押等的权属管理和监督检查。做好有关土地规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并协助财税部门做好土地税费的征收工作。

  (七)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会同有关部门解决土地权属纠纷。

  (八)负责全县土地管理方面的宣传、教育和科技工作,组织指导土地管理干部培训,做好土地管理信息工作。

      (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丁襟友 党组书记、局长 

负责全局工作。  

牛兴福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兼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负责土地利用、地籍管理、土地收储、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分管利用股、地籍股、不动产登记中心、政务大厅、收储中心、祯祥分局。 

刘晓东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耕地保护、规划管理、土地整理工作。分管耕保股、规划股、、土地整理中心、勘测队。 

谢恩辉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矿产管理、土地租金征收工作。分管管矿股、地质环境股、租金大队。  

李焕亭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负责常务、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人事教育,协管财务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室(群众路线教育办公室)、人秘股、信息中心、调控监测股、人事教育股,协管财务股。 

郭 勇 党组成员、党总支副书记、执法监察局局长 

负责文明单位创建、队伍建设、执法监察、国土所工作。分管执法监察局、各国土所。 

赵宇丽 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负责工会、妇联、共青团工作。协助牛兴福同志管理地籍、政务大厅工作。 


     一、人秘股
    组织协调局内日常的政务、事务工作;负责全局性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督办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决议及其他事项的落实;负责文秘事务及档案管理、信息综合、新闻宣传;负责局固定资产管理、主管信访接待、机关安全保卫、保密等综合性服务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工作责任目标管理、人员考核培训,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审核申报,离退休干部管理;负责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教育、科技成果汇总与上报,组织土地矿产学术交流。

  二、计划财务股
    负责综合计划、统计的归口管理;管理国土资源事业费及各项专项经费;编报并落实年度基本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和物资计划;负责预算外资金管理,协助财税部门做好国土税费的征收工作;负责全县国土系统的财务内部审计工作。

  三、土地利用管理股
    拟定、审核和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负责城乡(镇)国有各类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出让、转让、出租、抵押,土地资产处置等审批及管理;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指导与管理;负责土地估价事项,审核确认地价,核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对土地估价中介机构实行业务管理;组织协调土地定级、基准地价、标定地价测评;负责土地市场纠纷仲裁工作。

  四、耕地保护股
    负责全县城乡(镇)建设用地征用、占用选址、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和编制土地征用、农地转用、补充耕地、供地方案,拟定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方案,并实施监督检查;承办农地转用、土地征收或征用和土地开发的审查、报批和管理;负责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涉及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措施的审核和检查、验收工作;组织编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负责对土地开发整理事业机构的业务指导。

  五、地籍管理股
    负责管理城乡地籍和地政工作,负责全县土地调查、土地统计、地籍资料、档案管理工作;承办由县政府进行的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验证;调处土地权属纠纷;实施土地动态监测;组织地籍成果检查验收。

  六、规划股
    组织拟定全县和重点区域国土综合开发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环境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导和审核土地复垦规划、土地整理规划和未利用土地开发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遗迹保护规划等专项规划;对建设项目用地进行预审;参与报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用地规模的审核工作;负责综合统计工作。

  七、矿业管理股
    拟定和监督实施自然生态保护法规和规章;组织拟定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组织编制自然保护区规划;监督管理县境内的自然保护区;监督自然资源开发活动中的环境保护;指导和监督矿区复垦、生态破坏恢复整治、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管理生物技术环境安全;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办理换发采矿许可证,负责储量检测、矿山年检、地质环境管理、地勘行业管理、矿业开发统计和档案资料管理工作;依法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闭坑抵押金。

  八、纪检监察室
    协助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党员进行遵章守纪教育,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组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维护和保障党员的权利。协助党组做好其它工作。

  九、执法监察局
    组织对执行和遵守土地、矿产资源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定土地、矿产执法监督和违法案件查处的规定;负责全县土地、矿产执法监察工作;组织开展对土地规划、矿产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土地征收或征用、土地资产处置、土地使用权交易、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国土资源有关费用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征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组织查处违法案件。

  十、信息中心

  负责信息化建设、系统设备养护、门户网站更新、视频会议设备调试、远程报批管理体系建设。

  十一、土地租金征稽大队
    负责全县单位、集体、私营企业国有土地租金征缴工作;负责全县土地租金基数调查和统计上报工作。

             十二、不动产登记中心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政策法规;负责辖区内不动产登记的受理、审核、发证工作;负责不动产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维护、依法进行信息查询、共享工作。

             十三、项目办

      负责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项目的调查申报和实施工作;负责土地整理和基本农田整理项目的实施工作;负责土地收储工作的调查及整理等相关工作。

  十四、国土资源所
     负责管辖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护工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工作;土地利用管理工作;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县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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