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冈  政府门户网站欢迎您
  •  
  •  
  •  
  •  
  •  
  •  
  •  
公开目录
青冈县财政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订财政发展规划、财政改革方案及其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牵头组织实施全县财源建设工作。

(二)承担县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县级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年度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三)负责非税收入管理,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有关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执行国家、省有关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四)组织实施地方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国库管理工作,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五)执行省市有关地方性税收法规、规章实施细则;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安排,提出全县税收收入计划。

(六)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承担监督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负责国有资产产权变动审核、产权交易市场监管、组织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产收益、资本经营预算、清产核资等工作。

(七)负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配置标准和有关政策;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收支。

(八)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部分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政府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开发管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县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一)拟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统一管理政府的内外债务;负责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监管的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培训财会人员;管理全县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李春林:局党委书记、局长,负责财政局全面工作,具体分管预算股、国库股/国库收付中心、乡镇财政分局、监督检查局、会计股

于洪波:常务副局长,负责常务工作及综合计划、罚没、财政信息化建设、社保资金管理工作,具体分管办公室、综合股/基本建设税费征收管理中心、罚没站、信息站、社保股,协助局长抓预算管理工作。

葛鹏辉:副局长,负责农业、教育科技文化、行政政法资金管理、财政投资评审、政府采购工作,具体分管农业股、教科文股、行政政法股、投资评审中心、采购办,协助局长抓国库管理工作。

赵 成:副局长,负责经济建设、企业、经贸、财源建设及债务管理等工作,具体主管基建股、企业股、财源办。

张维春:党委副书记,负责党务、扶贫工作,协助局长抓会计管理工作。

赵鹏程:纪检书记,负责纪检工作,协助局长抓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王宝玉:党委委员,负责工会工作。

县财政局内设19个股室:办公室、预算股、行政政法股、企业股、乡镇财政财务股、农村财务股、农业股、社保股、综合股/基本建设税费征收管理中心、基建股、政府采购办、监督检查局、会计股、国库股/国库收付中心、教科文股、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罚没站、信息站、投资评审中心

Qgzf index052

"中国·青冈"手机版

返回首页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黑龙江新媒体集团  |  主办:青冈县人民政府  |   承办:青冈县信息中心

本站建议使用IE8以上浏览器 分辨率1440*900  |  联系方式:0455-3249022

黑ICP备13000956号-1 | 网站标识码:2312230001 | 黑公网安备:2312230200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