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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目录
青冈县教育体育局

(一)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县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推进全县义务教育科学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幼儿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与成人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观指导与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的招生计划,组织普高、职高、初中毕业考试工作

(四)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及各级各类教育质量评估和标准化学校验收工作,负责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

(五)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管理直属学校的教育事业经费及固定资产和基本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七)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

(八)主管全县教师工作,组织指导实施国家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负责教师培训、奖励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组织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九)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测试和语言文字信息处理与应用工作。

(十)负责直属学校和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教育信息化规划发展、统筹建设和远程(网络)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开展远程教育

(十二)负责指导全县中小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协调并指导教育系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和重大安全事故处理。

(十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县体育工作的政策和发展战略及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四)贯彻国家全民健身计划,拟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全部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指导和配合各行业、各部门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负责县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

(十五)统筹规划全县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的设置与重点布局;研究和指导优秀运动员队伍建设和业余训练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十六)组织开展体育领域科学技术研究及成果的推广。

(十七)贯彻执行体育产业发展政策规划,发展体育市场;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全县体育设施建设布局,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八)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九)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加强体育公共服务,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

(二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委书记、局长马振英:负责全面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何景瑞:负责高招和自考招生考试、教师调配、教师考核、教师培训、教师职级晋升、校园安全等工作;

副局长李立君:负责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特殊教育的教育教学研究、学校管理、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健康教育、成职教育等工作;

副局长张春风:负责机关常务、项目工程、财务审计、贫困学生资助、教育信息、来信来访等工作。

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杨剑平: 负责领导班子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团队建设、关心下一代、老干部、学校德育活动等工作。分管党委办、关工委、老干部活动室。

党委委员纪检委书记汤国辉:负责教育纪检监察、行风建设、来信来访,分管纪检委。

党委委员副主任科员刘彦江: 负责工会工作,分管工会。


 教体局设1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会务、督办、新闻宣传及信息工作;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起草局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局机关行政事务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教育体育局的印鉴保管使用工作;局机关信息、接待、保密、信访工作;局机关后勤服务工作;政务公开、机关效能、绩效考评牵头协调工作。

(二)人事股 负责教育系统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统筹规划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奖励工作;教职工的调动和教师的招录、聘用、考核、工资、福利、奖励、退休等工作;教师人事档案管理,保密工作;辞退民办教师等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三)中教股 承担全县义务教育的综合指导工作,推进义务教育科学发展,规范办学行为;制定中学教育教学评估标准,负责对全县普通中学教育的办学指导和业务管理;拟定普通中学事业发展和年度招生计划;组织推动素质教育和教育教学创新;管理全县中学学籍、教学计划、教学用书等工作;做好中学德育工作、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以及初中标准化学校建设、均衡发展等工作。

(四)初教科 负责对全县初等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教学管理工作;推动义务教育的实施,制定初等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的事业发展规划;总结推广小学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的教学工作经验;做好少先队、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师资队伍的建设以及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均衡发展等工作;小学学籍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各校(园)的办学、招生、学籍等工作;

(五)师资股 负责全县教师队伍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开展全县中小学校长、园长及教师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六)体卫股 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协调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各级体育竞赛、艺术教育等交流活动;指导学校卫生防病及学生体质监测工作;指导并协调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负责直属学校中考特长生的专业课考试工作,负责全县学校食品安全,实施营养餐计划。

(七)财审股  负责编制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所需的经费计划,拟定教育经费筹措、管理的政策和规定,监测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和执行情况;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教育经费、基建财务决算、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信息统计和分析;局机关国有资产的管理;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各校教育经费预算的执行和决算以及财务收支的内审工作;

(八)招生办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招生考试的有关方针、政策,做好各类招生宣传工作;组织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考的考生报名、体检、资格审查、考试工作;加强试卷的运送、保管等保密工作;严格按规范的考点要求布置考场,加强考试过程管理,确保考试公平、公正;负责高职(中职)高师(中师)成人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教师资格证、特岗教师等考试的报名、体检等工作。

(九)职成教股 统筹协调、指导职业和成人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县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负责审定、督促、指导职业学校主要专业课程的设置、招生、学生管理、就业、学籍等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各类中、初等职业教育学校工作及职业证书考试工作。

(十)资贫办 负责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完善学校助学体系;对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调查摸底,建立和管理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负责国家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政策的宣传、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

免费教材的发放和管理,指导学校做好循环教材的回收和保管工作;各类资助金的评选、发放、汇总上报、归档建档及有关的管理工作。

(十一)信息股 负责中小学实验教学、信息技术教育、现代远程教育和图书室的管理和指导;设备管理、维护、技术咨询,远教技术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制定中小学实验室、计算机教室、图书室的建设和规划、管理、督导、检查和评估,健全实验室、图书室、计算机教室和远程教育的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全县中小学实验教师、信息技术人员、图书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全县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项目学校、全县站点操作人员的技术指导、培训、技术咨询,配合做好课件的需求、信息收集、汇总、反馈和课件的记录、发放等;

(十二)校安办 贯彻执行有关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法规,及时传达上级安全工作指示、意见、规定和要求;指导督促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及开展各种安全演练;建立安全责任制和事故追究制;负责上报安全信息、归档立卷;负责校车管理工作并归档立卷;

负责校外食宿点的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检查和指导工作。

(十三)工程股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管理的法律、法规,新建学校的规划布点工作、立项申请工作,办理有关手续;负责协调办理项目前期的可研、勘探、招投标等前期手续,解决建设过程中与各部门出现的问题;抓好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经费控制,按规定做好工程维护保障;规范校舍建设有关手续、定期建立基建工程档案;负责基建、改建、维修资料整理和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项目管理,督促学校基建报表上报;负责工程造价、签证、结算等进行审核及工程质量验收;

(十四)民办教育管理股  负责制定全县民办教育机构发展规划;负责民办教育机构、民办非学历培训机构的审批、管理和民办学校的年审评估工作;指导检查民办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工作、安全工作;

(十五)语委办  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统筹管理全县语言文字工作;制定全县语言文字工作规划以及年度计划,并组织落实;统筹规范汉字培训和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组织开展普通话推广工作;

(十六)校安办  1、贯彻执行有关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法规,及时传达上级安全工作指示、意见、规定和要求;指导督促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及开展各种安全演练;制定各种安全管理制度、预案,建立安全责任制和事故追究制,定期组织开展学校安全检查查,并督促学校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按时、准确上报各种安全报表、信息并归档立卷;指导学校配合相关部门,抓好校车管理工作,并归档立卷;配合相关部门抓好校外食宿点的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检查和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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