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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机构职能

(一) 负责县政府及以县政府名义召开的重要会议的筹备;协调县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县政府领导重要活动和以县政府名义举办的重要活动的组织工作。

(二) 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县政府收文的批办、催办、立卷归档、保密工作;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请示县政府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负责指导县政府各委、办、局和乡镇政府的文秘工作。

(三) 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文字材料的综合起草,审核把关工作;负责县政府政府信息化建设、开发、应用等工作,搜集、整理、传递、编发各种信息;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县政府领导提够决策参考信息。

(四) 负责县政府政务总务值班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 督促检查县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各个时期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事项和其他交办事项。

(六) 负责办理县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意见和提案工作。督促有关部门积极办理、认真落实。

(七) 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审查修改、协调论证政策性、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对行政执法行政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负责依法确认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承办县政府依法管辖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其他涉及县政府有关诉讼案件的应诉事务。

(八) 负责组织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

(九) 负责县政府机关后勤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十) 承办县政府及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机构职能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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