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一批次,共2件举报案件,受理编号分别为41、61号,其中61号案件已办结。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受理编号41号:2017年以来,绥化市青冈县淀粉厂将炉渣倾倒在青冈镇东风村青玉砖厂西侧的空地上,产生大量扬尘,造成周边农户葡萄不发苗、养殖场的狐狸和狗流产乃至死亡;举报人要求淀粉厂向受损农户和养殖场主赔偿损失。此外,该淀粉厂为消除扬尘,将炉渣推入青玉砖厂的采土坑,污染地下水,致使附近村民饮水后肚子疼。
(一)基本情况
黑龙江龙凤玉米开发有限公司位于青安路2.5公里处,是山东诸城外贸集团于1999年到青冈投资建设的玉米加工企业,年加工玉米120万吨。该公司自备热电联产项目投资1亿元,于2015年1月建成投产使用,主要产品为电和热气。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煤灰与青冈县华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由青冈县华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综合利用和处理。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2日,青冈接到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查组交办第一批信访事项文件后,包案县领导立即责成环保局实地进行调查取证。经查,青冈县华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对黑龙江龙凤玉米开发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煤灰,2018年以前已经全部综合利用,2018年年初以来,由于黑龙江龙凤玉米开发有限公司产能增加,需要电和热气量也随之增加,导致粉煤灰量增多,致使青冈县华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对产生的粉煤灰不能完全综合利用,青冈县华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将余下粉煤灰从2018年4月2日开始,每天约35吨倾倒在青冈镇东风村青玉砖厂西北侧的空地上后推入坑塘。信访举报人反映的倾倒过程中产生大量扬尘由青冈县华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造成,情况属实。
针对青冈县华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倾倒过程中产生大量扬尘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八条,县环境保护局对青冈县华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10万元处罚,6月14日,青冈县华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缴纳罚金10万元,罚金已上缴县财政;青冈县华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倾倒采土坑内的粉煤灰,已清除四分之三左右,剩余小部分粉煤灰,在天气允许,车辆可正常工作情况下,很快便可全部清除,恢复场地原貌;村民生活、养殖业,97个大棚受到影响,信访举报人要求索赔一事,县环境保护局和青冈镇已出面协调,青冈县华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与信访举报人正在进行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未达成共识,将引导信访举报人与企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公司把粉尘推入采土坑内,导致地下水污染严重问题,已由专业机构选取3处地点进行水质取样检测,水质检测结果达到地下水四类标准以上,可用作农田灌溉用水。同时,按照水务部门相关要求,此处地下水不允许饮用,只允许用作农田灌溉用水。
(三)问责情况
无。
二、受理编号61号:青冈县青冈镇北环路北苑新邨小区29号楼楼下“厨掌柜”饭店营业期间排放大量油烟,污染周边环境且排风机噪声扰民。
(一)基本情况
“厨掌柜”酒楼位于青冈县青冈镇北环路北苑新邨小区29号楼楼下,2015年10月27日注册并营业,经营范围为正餐服务。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2日,青冈接到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查组交办第一批信访事项文件后,包案县领导立即组织环境保护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成立联合调查组,马上行动,实地进行调查取证。经查,信访举报人反映的该酒楼油烟污染周边环境、排风机噪声扰民情况属实。
针对“厨掌柜”饭店营业期间排放大量油烟,污染周边环境且排风机噪声扰民问题,联合调查组对“厨掌柜”酒楼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厨掌柜”酒楼负责人明确表示,将立即行动,赴外地考察并采购有效的油烟净化和噪音消除装置,截至目前,该酒楼已经完成设备更换安装,达到行业排放标准。
(三)问责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