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精神,青冈县环境保护局联合行政综合执法局,对辖区内所有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切实整改存在的问题,防治污染,为百姓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整治工作中,重点检查了餐饮业是否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对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但排放不达标的餐饮单位限期整改,确保排放达标;对逾期未安装或未整改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业依法处罚或停业治理。目前,共出动执法车辆25台次,执法人员84人次,对56家餐饮业下达了整改手续。检查中,执法人员还进行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增强了业主的环保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