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考于6月25日-6月27日举行,考点设在青冈一中、青冈三中、民主小学。为保证广大考生有一个良好的考试和休息环境,防止噪声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考期间,青冈县城区范围内将严格禁止噪声污染。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18年6月24日15时-6月27日17时,禁止下列行为:1.禁止建筑、装潢、挖掘、运送渣土及其他作业产生噪声污染;2.禁止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经营产生噪声污染;3.禁止商业经营活动使用高音喇叭宣传商品和服务、招揽顾客产生噪声污染;4.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产生噪声污染;5.禁止露天娱乐集会活动产生噪声污染;6.禁止机动车辆鸣笛产生噪声污染;7.禁止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产生噪声污染;8.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产生噪声污染。
二、中考期间,考点青冈一中、青冈三中、民主小学附近的区域内由于信号屏蔽的原因导致手机或电话产生间接性信号不良,请各单位及广大市民给予谅解。
三、中考期间,各单位和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本通告要求,共同为我县考生营造温馨、平安、和谐的考试环境。在此期间,公安局、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局、文广新局等部门联合执法,紧密配合,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予以制止。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青冈县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