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冈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青冈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学校卫生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放射卫生管理条例》、《生活饮水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1、依法对县域内的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及其他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及其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2、对公共场所的卫生条件及其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3、对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4、对建设项目执行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情况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5、监督管理公共场所、职业、放射、学校卫生工作。
6、依法监督传染病防治工作。
7、依法监督对医疗机构的执行资格、职业范围及其医务人员的职业资格、执业注册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打击非法行医。
8、对医疗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9、对采供血机构的采供血活动、传染病疫情报告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10、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预防控制措施和菌(毒)种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11、负责派出机构的管理,辖区内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上报。
12、负责受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医疗广告监督、母婴保健监督,托幼机构的监督管理,承办县委、县政府
主管局及上级业务机关指定或交办的卫生监督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青冈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设有学校卫生科、环境卫生科、医政监督科、稽查科、母婴保健科、综合办公室、水质监测科、环境检测科、放射卫生监督科、传染病监督科等内设机构。
三、人员构成
编制人数合计:9人,其中行政编0人,事业编 9人,工勤0人,共有19名财政供养人员。其中:在职人员15人,退休人员4人,离休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预算公开为本级预算单位(所属单位单独公开)。
第二部分 青冈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附表一,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二,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附表三,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附表四,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附表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
附表六,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附表七,2018年政府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附表八,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
附表九,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附表十,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
附表十一,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附表十二,2018年绩效目标自评表
第三部分 青冈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139.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39.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支出总预算139.0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表的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9.0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9.03万元, 其中:卫生监督机构128.19万元,事业单位医疗6.53万元,住房公积金4.31万元。
三、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青冈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18年“三公”经费核定1.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核定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3万元);较上年0万元。三公经费较上年无变化。
2018年我单位因公出国0人,公务用车购置0台,现有公务用车3辆;计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青冈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核定10.69万元,其中:办公费0.17万元,水费0.24万元,电费0.35万元,取暖费6.13万元,差旅费2.3万元,邮电费0.20万元,交通费1.30万元,招待费0万元,交通补贴0万元。
六、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财政拨款共139.03万元,较上年增加0.9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七、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涉及预算绩效评价资金0.7万元,其中:涉建项目0个,涉及资金0元,经费保障项目1个,涉及资0.7_万元,公益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其他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现有国有资产481.87万 元,其中车辆3台,价值 33 万元。其他固定资产448.87 万元。
九、青冈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2018年核定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财政预算资金。
二、财政专户资金: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专户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政府基金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基金。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因公出国(境)经费。单位用于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方面的支出。
九、公务接待费。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主要包括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合理开支的住宿费、交通费、用餐费等。
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单位用于公务用车购置(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