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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天性结构畸形贫困儿童治疗有救助了
发布日期:2018-05-29        来源:中国·青冈        作者:中国·青冈

为推进健康扶贫工程,减少先天性结构畸形所致残疾,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司、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实施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在黑龙江省实施了。凡患有先天性结构畸形贫困儿童的都可得到300030000元的救助。

(一)救助对象。申请救助的患儿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临床诊断患有下列6类先天性结构畸形疾病:

①神经系统先天性畸形;

②消化系统先天性畸形;

③泌尿系统及生殖器官先天性畸形;

④肌肉骨骼系统先天性畸形;

⑤呼吸系统先天性畸形;

⑥五官严重先天性结构畸形。

2.年龄18周岁以下(含)。

3.家庭经济困难,能够提供低保证、低收入证、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或村(居)委会等开具的贫困证明。

4.在项目定点医疗机构接受诊断、手术、治疗和康复。

5.医疗费用自付部分超过3000元(含)。

(二)医疗费用补助范围。药费、床位费、诊查费、检查费、放射费、检验费、治疗费、手术费、输血费、护理费、材料费、输氧费等。

(三)补助标准。对患儿申请救助日期的上一年度11日(含)之后,在定点医疗机构的诊断、手术、治疗和康复医疗费用给予补助。项目根据患儿医疗费用报销之后的自付部分,一次性给予3000-30000元补助。每位患儿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1.自付部分超过3000元(含)、小于4000元的,补助额度为3000元。

2.自付部分超过4000元(含)的,按自付费用的75%予以补助,最高补助额度为30000元(含)。

对同一患儿同一疾病分次申请救助的,或同一患儿不同疾病分别申请救助的,项目只补助一次。

注:具体事宜,请向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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