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案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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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 青冈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之四 |
内容名称 |
柞岗镇中心小学县人大代表张秀辉提出的关于改善农村寄宿小学条件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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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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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日期 | |
答复内容 | 一是改善乡村中小学住宿条件。2017年投资9499万元新建迎春中学、永丰中学、连丰中学食宿楼,新建劳动小学、昌盛小学教学楼。投资330万元对劳动新德小学、中和小学、德胜小学、兴华小学、迎春小学、永丰小学、连丰小学等原有农村小学食宿楼进行维修。严格执行寄宿制补助,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二是提高乡村中小学伙食标准。规范学校食堂管理,确保学生食堂零利润、高标准运营。规范进货渠道,确保饭菜的质量关、价格关、安全关。严格执行寄宿制低保家庭学生就餐补助,寄宿制低保家庭学生就餐补贴小学每生每年300元,初中每生每年400元,高中每生每年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