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上午,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王文涛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原则通过农垦和森工政府行政职能移交及办社会职能改革相关实施方案、全省各类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及处置方案,研究部署有关工作。
会议指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第一部党内法规,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的具体化、制度化。贯彻落实好规定,思想认识要到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责任落实要到位,严格履行五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不同职责,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考核考察和责任追究要到位,将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严格执行“一票否决”、从重追究、补救从轻、尽职免责、终身问责等追责办法,让安全生产利剑高悬,警钟长鸣。工作重点把握要到位,突出抓好煤矿、道路运输、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森林防火、旅游景区、建筑施工等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措施,整治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会议强调,农垦、森工改革既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省委确定的重点改革任务,随着改革各项措施的出台,要处理好改革稳定发展关系,确保政府行政职能应交尽交快交。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积极做好政策宣讲解释工作。森工、农垦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做到各项政策口径一致、通俗易懂、公开透明。森工、农垦要与移交职能的属地地方政府明确职责、紧密配合,做好移交前后的各项工作。
会议强调,要坚守生态保护红线和底线,依法依规做好各类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稳妥有序退出工作。要抓住关键,明确退出任务和时限,确定补偿方式,公开申报审核程序规则和结果。有关部门要强化退出工作的责任落实。
会议还研究通过了黑瞎子岛建设管理体制调整完善总体意见。
会前进行了学法讲座,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作了讲解。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监察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政府公职人员作为行使公权力的监察对象,要主动接受监察,积极支持监察法实施。对领导干部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他律与自律相结合,做到立政德,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做到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大公无私。(作者:王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