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编制了《青冈县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青冈县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青冈县政府网站上查阅《青冈县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青冈县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
其余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办公室查阅。
(三)公开时限
属于本机关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等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予以公开。
(二)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申请人应向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向受理机构送交,也可以邮寄和发电子邮件形式。
申请人申请获取与个人相关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四)答复期限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答复期限为自收到《申请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根据情况,答复期限可适当延长,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五)受理机构
“青冈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为申请本部门信息公开的受理机构。
联系电话:0455-3231854;
办公地址:青冈县长江南路西侧靖南一街北侧;
邮政编码:151600
电子邮箱: qgjiaotong@163.com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冬季)、14:00 -17:30(夏季);法定节假日不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