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劳动节放假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上班。节后作息时间调整为:上午不变,下午2时至5时30分。
放假期间,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值宿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青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