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报告数据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报告全文在迎春镇“政府信息公开栏”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迎春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青冈县迎春镇建华村史家烧锅屯,邮编:151635,联系电话:0455-3150025,电子邮箱:yc3150025@163.com)。
一、概述
一年以来,迎春镇按照《政务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在落实政务公开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为保障各项工作健康、稳定、持续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1.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镇党委在年初工作会议上对此项工作做出部署,并将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我镇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洪伟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镇人大主席顾彦文同志担任。2017年我镇全年主动公开政府各类信息36条,受理依申请公开29件,办结率100%。本着 “规范、透明、实用”的原则,我们将公开栏等都设在了群众便于阅览的地方,力保政务公开及时并做到随时公开与定期公开、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确保政务常年公开、时时公开。
2.加强学习培训,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举报调查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审议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操作流程。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工作,做到该公开的全部公开,该保密的坚决保密,提升工作主动性、积极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政府各项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等方面内容。及时公开《迎春镇脱贫攻坚实施方案》、《迎春镇镇村干部考核管理制度》等多部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截止2017年12月31日为止,迎春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6 条。其中:机构职能概况信息1条;各类工作动态信息17条;财政类信息7条,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其他类1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扶贫工作信息公开。健全常态化管理和动态化调整机制,对帮扶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农村低保、农村五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等救助政策,按季度发布镇村低保基本情况。
3、资产资源管理。按时公开各村资产资源发包信息。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镇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镇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无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1、政务公开宣传范围局限,收效甚浅。适合村、组农村群众查阅政府信息的形式较少。
2、部分信息公布不够及时、更新较慢。信息数量、质量亟待提升。
3、政务信息化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文件保存不规范,导致及时发布政务信息上还有所欠缺,发布的政府信息还不够全面;
4、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此认知尚浅。宣传力度需进一步加强,使更多村民知晓如何获取政府信息。
四、2018年工作思路
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加强宣传,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认识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宣传工作,通过学习培训逐步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通过定期宣传不断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了解和认识。
三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我镇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是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及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