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及人员清理等工作的通知》黑政法发〔2017〕46号要求,我县对全县行政执法主体及执法人员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青冈县行政执法单位及执法主体数
青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青冈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青冈县发展和改革局(物价监督管理局)、青冈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冈县教育体育局、青冈县科学技术局、青冈县民政局、青冈县财政局、青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冈县国土资源局、青冈县建设环境保护局、青冈县交通运输局、青冈县农业局、青冈县林业局、青冈县水务局、青冈县畜牧兽医局、青冈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青冈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青冈县审计局、青冈县统计局、青冈县商务局(粮食局)、青冈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青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青冈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青冈县公安局、青冈县司法局共24个部门。
二、清理前执法人员总数536人,清理后执法人员总数327,已办理执法证件人员数327人。
三、本次清理结果只限于2017年,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如有变化将会随时将清理结果并向社会公布。
青冈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