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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青冈县环保局关于2018年3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8-03-12        来源:中国·青冈        作者:中国·青冈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312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312日-20183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5-3224397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哈黑路西侧

邮 编:151600
一、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银河饲料有限公司饲料加工项目

青冈县物流工贸园区内

青冈县银河饲料有限公司

山东海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青冈县物流工贸园区内,项目东侧为休闲广场;西侧为融城机械厂;北侧27m为自然沟;南侧为绥安公路,隔路为赛美公司。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租赁青冈县鸿强不锈钢加工厂现有厂房,厂区现有车间1栋,内设饲料生产线1条。现有办公室1栋,新上机械设备5/套,项目投产后年产饲料10000吨。项目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1620平方米,总投资1000万元。

(一)项目租赁厂房进行改建,无大规模土建工程,要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建筑垃圾及工程弃土及时清运至市政指定的倾倒地点。施工厂界噪声要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定的限值要求。

(二)本项目运营期污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2立方米防渗储池集中收集,定期用密闭罐车清掏外运至城市排水管网处倾倒,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污水池要做好底部防渗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喷淋塔除尘废水经配套污水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三)链排炉烟气经旋风除尘器+喷淋塔两级除尘器处理后由120m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要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在进料口、出料口及包装机上方设置集气罩进行收集,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15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要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浓度要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原料在厂区堆存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经喷洒天然植物除臭剂后无组织排放,硫化氢和氨排放浓度要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要求。

(四)要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要采取有效的封闭、减振、降噪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要建立全封闭的储煤场和临时储灰场,并做好底部防渗。

(六)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作为产品外卖;喷淋塔配套污水池收集的泥浆定期清理,经压滤机脱水后与旋风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链排炉炉渣一起作为建筑材料外卖。

 

 

2

黑龙江柏尊饲料有限公司年产17万吨多种饲料生产加工项目

黑龙江青冈县龙凤产业园

黑龙江柏尊饲料有限公司

绥化市广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黑龙江青冈县龙凤产业园,项目北侧为道路,路北为耕地,东侧、南侧、西侧均为工厂。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厂房、成品库、原料库、办公楼等主体工程,新上机械设备17/套,新上生产线3条,项目投产后年产喷浆胚芽粕5万吨、玉米糖渣2万吨、反刍饲料10万吨。项目占地面积21802平方米,建筑面积11290平方米,总投资2500万元。

(一)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物料输送采用封闭方式,同时采取湿法作业,施工场地干燥时适当洒水抑尘,建材堆放应定位定点,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合理布置施工现场,施工作业尽量将高噪声机械布置远离环境敏感点一侧;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避免夜间施工。施工厂界噪声要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定的限值要求。施工残土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堆放,生活垃圾要集中堆放,及时清运统一处理。建筑垃圾及工程弃土及时清运至市政指定的倾倒地点。

(二)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排水管网,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后排入肇兰新河。本项目生产废水为干燥过程产生的冷凝水,排入专门管道后由黑龙江龙凤玉米开发有限公司回收,不外排。

(三)本项目办公室及生产车间采暖采用电取暖,生产工段所需蒸汽由龙凤玉米开发有限公司提供。

(四)要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要采取有效的封闭、减振、降噪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喷浆胚芽粕工段;玉米糖渣工段;反刍饲料工段产生的粉尘要集中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排放浓度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3095-1966)中的表2标准限值要求。

烘干工段产生的恶臭气体由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要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臭气浓度限值要求。

食堂要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油烟经处理后经专门烟道排放,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要求。

(六)生活垃圾、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统一处理。生产杂质、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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