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冈籍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民办高校在读或取得有效录取通知书学生。
《黑龙江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作协议》(2010年9月13日施行)。
1.办卡,借款学生到就近的哈尔滨银行网点使用借款学生身份证办理一张哈尔滨银行银行卡(青冈县学生也可以到周边县有哈尔滨银行的网点办理银行卡),如学生户口所在地没有哈尔 滨银行,可由学生就读高中收集学生身份证复印件,由户籍所在地资助中心为学生批量办理哈尔滨银行借记卡。
2.注册,打开华安学贷保险网“www.gjzxdk.com”,使用身份证号码注册账号(记住账号及登录密码)。
3.网上申请及打印材料,登录账号→个人中心→贷款申请→填写申请信息→提交申请→按所需份数打印借款人递交的资料(《申请审批表》、《借款合同》、《还款说明》、《个人征信授权书》、《贷款回执》)。
4.提交书面申请,携带上述“所需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到生源地助学贷款窗口面签借款合同及借款凭证。申请时间:每年7月1日至9月30日。
5.上传回执,学生持当年度的《回执单》到高校资助部门由高校老师确认盖章,然后学生将回执单“拍照”或“扫描”生成回执单图片,学生登录 “华安学贷保险网” →个人中心→回执确认→将图片上传到申请系统(保证图片清晰且符合上传要求)。截止时间:10月15日。
6.审核回执及放款,回执影像由教育体育局资助中心审核,华安保险公司根据网上回执信息确定放款名单,哈尔滨银行将按学生回执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将借款打入银行卡中,学生自行缴纳学费。
7.查询,学生可随时登录系统查询贷款进度,审核状态、贷款是否已发放等。
8.添加微信公众平台,华安保险建立“黑龙江华安学贷险”官方微信平台,请同学们扫面二维码或搜索微信号码“hljzxdk”添加,学生可使用官方微信了解助学贷款申请、发放、还款等各方面内容,有专人解答你所遇到的问题。
9.续签,携带当年度的“回执”由高校盖章,并将图片上传到申请系统。每年5月1日至7月31日截止,回执确认成功后,当年度的贷款将在9月1日前发放到银行卡内,学生自行缴纳学费。
1.借款人递交的资料(除身份证复印件、照片外,其他均通过华安学贷险网站打印)
(1)《哈尔滨银行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借款合同》三份。
(2)《哈尔滨银行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申请表》(粘贴一寸蓝底免冠照片)
两份。
(3)《黑龙江省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还款说明》两份。
(4)《个人征信授权书》一份。
(5)《黑龙江省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回执单》按年度每年各一份。
(6)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两张身份证正反面均复印在一张A4纸上)。
(7)一寸蓝底免冠照片(两张)。
2.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出示的资料(教育体育局使用高拍仪拍照,留存影像资料)
(1)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2)借款学生《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
(3)由就读高中在《黑龙江助学贷款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及助学贷款申请说明》材料上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或其它形式的“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材料”.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