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鼓励部分就业困难人员通过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积极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社会保障待遇,现将申报办理2017年度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县属国有企业并轨人员中的“4555”人员(女性年满45周岁以上、男性年满55周岁以上,以身份证为准。)灵活就业后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二、补贴标准
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标准每人每年2196元。
三、申报受理时间
从2017年12月1日开始至2017年12月25日结束,过时申报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四、办理地点
1、申办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就业失业登记办理社区填表。
2、到人民办事中心1楼人力资源市场(毕业生求职登记)窗口审核。
四、申报资料
(一)2017年申报的人员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农村信用社卡(个人结算账户)或邮政储蓄卡复印件一份。
5、农村户籍人员需复印招工通知书一份,否则不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