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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
关于印发2017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资金限额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12        来源:中国·青冈        作者:中国·青冈

各乡镇政府,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条、第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精神,我县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资金限额必须参照绥化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资金限额标准的通知(绥财发201654)执行,现予以转发,请遵照执行。

 

 

青冈县财政局

 

20161230

附件:1、绥化市(本级2017年度集中采购目录

         2、绥化市(本级)2017年度政府采购资金限额标准

         3、黑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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