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和要求,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卫生计生监督行政执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按照青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卫生计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原则
坚持依法监管原则。严格执行卫生计生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坚持公正高效原则。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坚持循序推进原则。在常规开展的卫生计生重点监督抽样检查工作中采用“双随机”抽查机制,坚持试点先行、逐步推开。
二、工作措施
卫生计生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并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使之逐步成为日常监管的主要方式。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卫生计生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以卫生计生委职责为主要内容,以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导向,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附件1),明确抽查事项名称、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方式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摇号、抽签等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根据监管对象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
(四)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觉性。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制度,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健全“双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衔接机制,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
三、工作安排
(一)确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照卫生计生业务职能对卫生计生领域检查对象进行分类。在卫生计生监督工作中选取可运用“双随机”抽查机制进行监督检查的事项,列出清单。
(二)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于4月1日前建立业务范围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规则制度。在开展执法检查前,通过摇号等方式,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三)制定监管工作计划。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我局应当结合各年度工作重点和具体业务,制定各年度监管工作计划,明确检查项目、内容、频次、覆盖面,并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四)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对抽查结果进行通报。要及时公开随机抽查事项、程序、结果,并对双随机贯彻执行情况将适时组织抽查,并将抽查情况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广随机抽查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要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和业绩考评,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在开展卫生计生重点监督抽样检查工作中,切实把随机抽查机制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细化推进随机抽查的任务和步骤,明确工作进度要求,推广随机抽查机制,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严肃抽查纪律。各科室对被抽取的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市场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培训。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