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青冈县国土资源局信息,进一步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省厅、市局有关规定,青冈县国土资源局制定《青冈县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帮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信息。
一、公开范围
青冈县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要是涉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和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不属于公开的范围。
二、公开信息
青冈县国土资源局根据法律的规定和本行政机关的职权,在政府信息形成以后,向社会公开以下几类政府信息:
(一)领导介绍、机构设置、部门主要职能、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情况;
(二)国土资源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三)国土资源局编制的规划计划;
(四)主要业务流程和办事程序。包括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各项业务工作的办事依据、程序、时限及相关办理结果;
(五)执法监察种类、依据、程序以及处理结果等;
(六)公务员招录等人事管理情况;
(七)投诉、举报、信访途径;
(八)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
三、信息公开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青冈县国土资源局
办公地址:青冈县青冈镇人民街
邮政编码:151600
联系电话:3244625
具体信息可通过青冈县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网址是:http://www.hljqglr.gov.cn),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点击所需要的公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