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做好网上并联行政审批工作部署,按照《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县(市、区)级人民政府网上政务服务中心运行工作的通知》(绥政办明传〔2017〕39号)要求,为开展好我县网上行政审批工作。经县政府同意,各相关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进行网上行政审批录入及审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目前网上政务服务中心平台已正式开通,能够正常接收办理审批事项。前期在纸质版审批件录入环节,我县累计录入12项,其中民政局6项、畜牧兽医局1项、食药监局1项、交通局1项,未办结3项,录入率较低。为确保此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市政府将对录入情况及网上行政审批办理情况进行全程跟踪问效,并于近期深入到各县(市、区)进行检查督办,对工作开展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将严肃问责。各单位、各部门要由主管领导亲自督办,从即日起,抓紧进行纸质版网上录入工作,并及时宣传好网上行政审批工作,引导办事群众进行网上申请,网上办理。
二、要全面自查。各单位各部门要对本单位用于网上审批硬件设备及网络运行环境进行全面自查,发现问题及时与网络运维部门及县政府办公室沟通,确保网上审批工作顺利开展。坚决杜绝,应付了事,无人管理现象发生。
青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