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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青冈县环保局关于2017年10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7-10-19        来源:中国·青冈        作者:中国·青冈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71019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1019日-201710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5-3224397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哈黑路西侧

邮 编:151600
一、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黑龙江省宇汇木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张生态板生产线建设项目

青冈县经济开发区物流工贸企业集中区

黑龙江省宇汇木业有限公司

山东海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拟建于青冈县经济开发区物流工贸企业集中区,项目西侧为腾达复合板厂;南侧为水沟,隔沟为空地;东侧为空地;北侧为园区道路,隔路为万溪管业。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生产车间、烘干车间、办公室、锅炉房、门卫室以及配电室等公辅工程及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新上一台4t/h生物质锅炉,项目建成后年产100万张生态板生产线。本项目占地面积为18710m2,总建筑面积为14968.33平方米,总投资2187万元。

(一)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生活垃圾要集中堆放,及时清运统一处理。建筑垃圾及工程弃土及时清运至市政指定的倾倒地点。施工厂界噪声要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定的限值要求。

(二)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的生产工段要设置高效集尘罩,粉尘集中收集后采取布袋除尘措施处理后采取有组织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粉尘排放要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涂胶机、热压机、冷压机工段,要设置集气罩收集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要采取有效的气体无组织排放防治措施,确保甲醛排放要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本项目采用一台4t/h生物质锅炉用于生产提供蒸汽以及冬季利用余热供暖,该锅炉以压块生物质成型颗粒为燃料,锅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35米高烟囱排放。锅炉烟气排放必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要求。

(三)生活污水要集中收集,排入防渗储池内,定期清掏外运至城市排水管网处倾倒,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   

(四)要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要采取有效的封闭、减振、降噪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五)要设置全封闭、防渗的危险废物暂存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胶漆及废胶桶等危险废物必须集中收集,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危险废物临时贮存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并及时送到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统一处理。危险废物的出售转运要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和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填写危险废物转移单。

(六)生物质锅炉炉渣及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暂存于全封闭的燃料仓和灰渣仓,定期外卖用于发酵有机肥。生活垃圾要集中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边角废料、木屑以及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要集中收集,定期外卖,综合利用;废弃胶桶集中收集,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再利用;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存放在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2

黑龙江福禾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绿色蔬菜净菜加工项目

青冈县祯祥镇

黑龙江福禾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化工院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该项目拟建于青冈县祯祥镇,项目东侧为蔬菜温室、西侧、北侧为蔬菜大棚、南侧紧邻203国道对面为农田。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生产车间、冷库、办公室、原料库和辅料库等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新建污水处理站和100立方米事故池等环保工程。新上一条生鲜菜生产线生产能力为2t/h、一条冷冻菜生产线生产能力为2t/h,项目建成后年生产能力绿色蔬菜净菜1t/a。本项目占地面积为15048平方米,总投资4190.28万元。

(一)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物料输送采用封闭方式,同时采取湿法作业,施工场地干燥时适当洒水抑尘,建材堆放应定位定点,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合理布置施工现场,施工作业尽量将高噪声机械布置远离环境敏感点一侧;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避免夜间施工。施工厂界噪声要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定的限值要求。施工残土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堆放,生活垃圾要集中堆放,及时清运统一处理。建筑垃圾及工程弃土及时清运至市政指定的倾倒地点。

(二)要建设污水处理站,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要集中收集,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蔬菜标准后用于农田灌溉,无法消纳部分排入五福沟,经幸福干渠排入肇兰新河,最终汇入呼兰河。要建容积为100立方米事故池及配套泵、管线,收集事故情况下产生的污水,确保在任何情况下生产废水不达标、不外排。

(三)本项目采用一台1t/h生物质锅炉用于厂区供暖,该锅炉以压块生物质成型颗粒为燃料,锅炉废气经干湿两级除尘器处理后由125米高烟囱排放。锅炉烟气排放必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要求。

污水处理站产生恶臭气体的处理单元要采取封闭措施,恶臭气体集中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后采取有组织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确保废气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该项目食堂要设置油烟净化器,排放的油烟要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小型餐饮的要求。

(四)要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要采取有效的封闭、减振、降噪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五)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并运至县城市垃圾填埋厂统一处理;不合格蔬菜、老叶老根等,全部由当地养殖场回收;生物质锅炉炉渣及干湿两级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暂存于全封闭的燃料仓和灰渣仓,定期外卖用于发酵有机肥。

(六)冷库及制冷系统氟利昂(R410A)储罐要做好封闭和防渗漏措施,并装设自动报警和自动喷淋装置,加强对设备的管理,避免泄漏污染环境,要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和切实可行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储备事故防范应急物资,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意识,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七)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危害时,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青冈县环境保护局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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