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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
青冈县建设局“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7-11-02        来源:中国·青冈        作者:青冈县建设环境保护局

按照青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要求,为规范建设行政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保障住建行政执法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以打造和改善人居住环境为目的,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住建方针,努力推进住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国家、省、市、县关于推广“两随机、一公开”有关事项文件要求,大力推广“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激发住建系统发展活力。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监管。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推进“两随机、一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2、坚持公正高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

3、坚持公开透明。实施“两随机、一公开”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

三、工作任务

(一)制定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设行政执法部门对照权力清单,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制定统一的执法检查表格,做到“一张表格管检查”。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改修订和工作实际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两随机、一公开”事项涉及内容为建筑市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二)建立随机抽查机制

建立“两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随机抽查机制,开展监督检查均须通过摇号、机选等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为确保“两随机、一公开”程序公开公正,在采取摇号、机选等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时,应当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确保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合理确定抽查的比例、频次和方式。建设行政执法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合理确定年度抽查的比例、频次和方式,既要保证必要的覆盖面和监管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在建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随机抽查,对投诉举报多、列入异常名录或者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四)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随机抽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向社会公布随机抽查结果。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督促整改,并将结果纳入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与督导和年检结果挂钩。

(五)探索开展联合抽查

按照“两随机”要求,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明确牵头部门,形成监管合力。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由多个行政执法部门一次性联合完成,避免多个部门重复检查,提高执法效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两随机、一公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住建局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领导体系,切实加强对“两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督促指导,确保“两随机、一公开”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局机关各有关股室及局属单位要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具体细化推进“两随机、一公开”的任务和步骤,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对工作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强化宣传培训。“两随机、一公开”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为“两随机、一公开”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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