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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青冈县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30        来源:中国·青冈        作者:中国·青冈

县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青冈县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青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9月6日    

 

 

青冈县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17〕34号)精神,按照《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化市电线电缆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绥政办明传〔2017〕46号)要求,切实加强全县电线电缆质量管理,明确部门职责分工,促进电线电缆行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所作的重要批示,积极贯彻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调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国办发〔2017〕56号)上的批示要求,坚持放管结合并重,依法查处生产企业存在的制售伪劣产品问题,严厉打击建筑材料市场存在的无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问题,认真排查整治重点建筑工程、重要交通工程存在的使用不合格电线电缆问题,促进我县电线电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整治原则

(一)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县政府负责组织开展本区域内的专项整治工作。各相关部门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突出重点,综合治理。以电线电缆生产企业、销售市场相对集中地为重点区域,以生产、销售、使用为重点环节,严厉打击无证生产、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假冒伪造认证标志、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和不正当竞争等各类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净化电线电缆市场环境。

(三)重视线索,依法查处。相关部门对群众举报的违法制售、使用电线电缆的行为线索,要认真核查,依法依规查处,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四)加强督导,严肃问责。县政府将加强督导检查力度,对工作落实不力、存在突出问题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自2017年8月中旬开始至10月末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阶段(8月21日至9月5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细化工作安排,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整治阶段(9月6日至10月15日)。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对电线电缆生产企业、建材批发市场、专营店、重要交通工程、重点建筑工程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检查,并开展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抽查检验,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典型案例,督促及时整改。

(三)总结阶段(10月16日至31日)。10月25日前,各部门将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汇总后报县政府。

四、整治内容及职责分工

(一)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电线电缆企业进行检查,对企业成品库的重点类别产品组织专项监督抽查。重点检查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假冒伪造认证标志、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对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电线电缆生产企业开展无证查处工作。同时,对建材批发市场、个体工商业户、专营店销售电线电缆行为进行检查,并开展质量抽查检验。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无照经营、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质量不合格电线电缆,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电线电缆以及不正当竞争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结合部门职责形成独立整治方案)。

(二)住建部门:负责对在用、在建工程建设使用电线电缆情况进行检查并开展抽样检验(对标核验)。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使用不合格电线电缆问题。(结合部门职责形成独立整治方案)

(三)交通运输部门:对在建工程使用电线电缆情况进行检查,并委托具备相关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对抽样电缆进行质量检测。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使用不合格电线电缆问题。(结合部门职责形成独立整治方案)

(四)公安部门:负责查处违法生产、销售电线电缆涉嫌犯罪的行为,处置整治工作中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

(六)财政部门:负责根据工作实际合理安排县政府联合检查组对电线电缆抽样检验所需的必要经费。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祥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室,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负责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协调配合,统一组织行动。

(二)严密组织实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签字”的要求,各部门要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全程留痕,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工作落实到位、责任追究有据。要严格按照“企业全覆盖、品种抽重点、项目查安全”的要求,认真做好电线电缆监督抽查工作。市场流通及在用、在建工程使用的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抽查可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进行。对因阶段性停产未抽到样品的生产企业要做好详细记录,严格跟踪,并开展后续监督检查。所有送检备用样品要妥善保管备查。

(三)建立长效机制。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跟踪抓好整改,直到问题彻底解决。同时,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加大市场双随机抽查力度,督促引导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购销货台账、质量承诺、质量自检等制度,逐步建立健全电线电缆市场的长效监管机制。

(四)及时报告信息。在整治工作中发现的产品质量严重不合格,有质量安全隐患或假冒伪劣产品已流出厂外、进入流通和工程领域的,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并及时报县政府。实行工作信息周报制度,各部门每周四17时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本周工作进展情况。

各部门要于9月6日前将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联系人名单报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滑亮;联系电话:15845591115,电子邮箱:qinggangzhijianju@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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