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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各部门
中共青冈县工商业联合会2016年部门决算 和“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7-10-14        来源:中国·青冈        作者:中国·青冈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工商联的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 同民主党派一起参政议政;   (2)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   (3)协助政府进行专题调研;开展有利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服务活动;   (4)加强自身建设,发扬自我教育的传统,帮助会员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引导、教育会员爱国、敬业、守法,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   (5)开展与港澳台胞和国外侨胞中工商社团和工商界人士的联络工作,协助政府引进资金、技术、人才;   (6)办好工商联自办企业;   (7)经政府委托或批准,参与某些具体经济活动。如: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企业会员举办和参加各种对内、对外展销会、交易会;对企业会员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税收等进行检査、监督;为会员企业办理有关证明等。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负责机关内部人事、财务、日常事务、培训、档案及党支部各项工作。 (2)法律维权中心:切实维护会员的合法利益,为会员提供法律援助。

 三、人员构成

 2016年年末,我单位实有财政供养人员14人,其中在职4 人,离休0人,退休10人。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1.收支决算批复表 

2.收入决算批复表

 3.支出决算批复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5.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6.一般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7.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0.一般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1.资产情况表

 12.政府采购情况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总表说明

 我单位2016年收入总决算95.09万元,支出总决算96.05万元,收支结余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76万元,项目支出9.29万元。

 二、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决算表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96.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76万元,占总支出的89.7%、项目支出9.29万元,占总支出的10.3%。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6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业务,政府性基金支出为0万元。 

四、部门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青冈县工商业联合会2016年收入95.09万元,比上年增加3.61万元,主要是工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支出96.05万元,比上年增加5.49万元,主要是工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

 五、“三公”经费支出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青冈县工商联2017年“三公”经费核定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青冈县工商联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核定5.18万元,其中:办公费0.32万元,水电费0元,差旅费2.15元,邮电费0.02万元,交通费2.69万元,取暖费0万元,招待费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16年年末资产总计为2.9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2.9万元,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0万元,办公设备2.9万元,其他固定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八、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6年,我单位政府采购实际发生额为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金额0万元,工程类采购金额0万元,服务类采购金额0万元,没有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目标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践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为己任,以培养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为目标,认真履行职责,团结和带领广大会员,依托商会平台,创新活动载体,主动服务发展大局,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2、绩效评价结果 (一)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围绕市场导向、政策导向,引领会员科学谋划,创新发展,加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和商会建设工作力度,增强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为促进全县非公经济快速发展做贡献。(二)完成时间:2016年12月31日。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财政预算资金。

 二、财政专户资金: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专户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政府基金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基金。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因公出国(境)经费。单位用于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方面的支出。 

九、公务接待费。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主要包括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合理开支的住宿费、交通费、用餐费等。 

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单位用于公务用车购置(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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