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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各部门
中共青冈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7-10-14        来源:中国·青冈        作者:中国·青冈

基本情况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县(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黑发【20019号)、《绥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青冈县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绥编发【200142号)文件精神,设置中共青冈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青冈县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县纪委常委,包括未担任监察局领导职务的常委,都有权处理分管的行政监察工作。监察局正副局长在县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和分工下进行工作,保留局长办公会制度。县纪委、监察局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对县委全面负责。监察局仍属政府序列,接受县政府领导和县人大监督。

  1. 主要职责

(一)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纪委和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及市、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乡镇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县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三)检查并处理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法党的章程及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乡镇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和控告,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五)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县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的教育工作。

(六)调查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级政府制定的有关政策法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建议;根据本县党风廉政建设实际,拟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

(七)会同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及各乡镇党委和政府管理配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考察、工作指导和培训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中共青冈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青冈县监察局内设12个室:办公室,宣传部,组织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第一、二、三、四、五纪检监察室。

三、人员构成

2016年年末,我单位实有财政供养人员50人,其中在职45 人,离休0人,退休5人。

第二部分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1.收支决算批复表

2.收入决算批复表

3.支出决算批复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5.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6.一般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7.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0.一般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1.资产情况表

12.政府采购情况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总表说明

我单位2016年收入总决算528.11万元,支出总决算494.82万元,收支结余57.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1.51万元,项目支出193.31万元。

二、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决算表说明

我单位2016年公共预算支出494.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1.51万元,占61%;项目支出193.31万元,占39%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6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业务,政府性基金支出为0万元。

四、部门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6年收入总决算528.11万元,较上年相比增加52.2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2016年支出总决算494.82万元,较上年相比增加43.0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五、“三公”经费支出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8.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支出为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公务用车运行修护费4.5万元;公务接待费3.8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4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数400人。“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0.7万元,主要是由于严格控制支出,坚持厉行节约。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我单位运行经费50.42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0.42万元,主要项目支出为:办公费1.95万元,印刷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元,邮电费 4.41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14.8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劳动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其他交通用20.96万元;公务接待费3.8;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为房屋建筑物购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16年年末,我单位资产总额190.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7.5万元,固定资产132.6万元,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0万元,车辆4台,价值85.3万元,其他固定资产47.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1.3万元,主要原因是购买办公设备。

八、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6年,我单位政府采购实际发生额为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金额0万元,工程类采购金额0万元,服务类采购金额0万元,没有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绩效目标:按照全省涉密内网测评工作总体安排,保证每台已做分级保护的内网计算机畅通运行,没有安装分级保护软件的计算机应断网。2各办公室一律不得使用无线键盘、鼠标等各种无线设备,有无线路由器的立即拆除。3内外网之间有切换器的立即拆除。4检查期间必须使用红黑隔离插排,内网计算机插排仅供内网计算机和内网打印机使用,不得接入其他用电设备,严禁手机充电等用途。5即时通讯软件和刻录光盘软件立即拆卸。6内网计算机严禁联接打印、传真一体机,内外终端机箱和显示器均需间隔1米以上,电脑桌面严禁摆设涉密文件,涉密文件应放在保密文件柜中。

绩效评价结果:按照测评要求进行了线路和设备的更换,达到省事纪委涉密内网分级保护测评要求,完成分级保护测评工作.

 

名词解释第四部分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财政预算资金。

二、财政专户资金: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专户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政府基金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基金。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因公出国(境)经费。单位用于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方面的支出。

九、公务接待费。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主要包括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合理开支的住宿费、交通费、用餐费等。

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单位用于公务用车购置(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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