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领导镇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承办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2、检查和督促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负责主持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筹备并召集下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办理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办或委托的工作。
3、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发布本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探索当前繁荣农村经济的有效形式,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落实党的各项强农惠农的政策;加强对土地、农民负担以及农村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镇党政机关内设机构:党政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团体办公室。
2、事业单位主要内设机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
三、人员构成
2016年年末,我单位实有财政供养人员78人,其中在职42人,离休0人,退休26人,其他人员10人。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2.收入决算批复表
3.支出决算批复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5.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6.一般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7.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10.一般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1.政府采购情况
12.资产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总表说明
我单位2016年收入总决算4550.62万元,支出总决算4517.02万元,收支结余23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3.29万元,项目支出4073.73万元。
二、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决算表说明
我单位2016年公共预算支出4502.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3.29万元,占9.85%;项目支出4058.73万元,占 90.15%。
我单位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入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
四、部门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6年收入总决算4550.62万元,较上年相比增加2337.57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及下乡补助增加,增加了车补;2016年支出总决算4517.02万元,较上年相比增加2537.58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及下乡补助增加,增加了车补。
五、“三公”经费支出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支出为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运行修护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12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数390人。“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我单位运行经费23.7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3.73万元,主要项目支出为:办公费4.3万元,印刷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 2.43万元,取暖费9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1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劳动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交通用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为房屋建筑物购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16年年末,我单位资产总额1836.5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82.87万元,固定资产453.72万元,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0万元,车辆1台,价值5.5万元,其他固定资产448.2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13.5万元,主要原因是流动资产增加227.3万元,固定资产增加86.2万元。
八、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6年,我单位政府采购实际发生额为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金额0万元,工程类采购金额0万元,服务类采购金额0万元,没有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规定及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的相关要求,2016年我乡进一步加大了推进绩效管理力度,继续扩大绩效目标管理覆盖范围,选择重点项目实行重点绩效评价,形成预算前期有目标审核、预算执行有跟踪评价、预算结束有绩效评价的预算绩效管理评价机制,加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力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财政预算资金。
二、财政专户资金: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专户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政府基金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基金。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因公出国(境)经费。单位用于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方面的支出。
九、公务接待费。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主要包括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合理开支的住宿费、交通费、用餐费等。
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单位用于公务用车购置(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