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实施〈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动作的任务和全国政协、省政协,绥化市政协所作的决议,为县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服务。
(二)组织实施县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的决议、决定。
(三)负责县政协各种会议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的会务工作。
(四)负责政协委员视察、调查、评议、参观、学习、编辑文史资料等活动的服务和组织工作。
(五)收集整理政协委员提案、反映神情民意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
(六)研究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政策,研究新时期人民政协履行职能方面的新方法、新渠道,总结政协工作经验,搞好县政协宣传工作。
(七)负责县政协对外友好交往,与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的联络工作。
(八)负责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
(九)负责与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工作的联系、协调和配合。
(十)负责县政协机关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县政协权限范围内的干部人事任免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政协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青冈县政协机关设1个综合办事机构,3个专门委员会,即办公室、提案和社会法制委员会、经济和科技教育委员会、学习文史和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
三、人员构成
2016年年末,我单位实有财政供养人员49人,其中在职28 人,退休20人,遗属1人。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2.收入决算批复表
3.支出决算批复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5.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6.一般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7.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0.一般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1.资产情况表
12.政府采购情况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总表说明
我单位2016年收入总决算437.16万元,支出总决算423.08万元,收支结余21.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8.27万元,项目支出94.81万元。
二、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决算表说明
我单位2016年公共预算支出423.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8.27万元,占77.59%;项目支出94.81万元,占22.41%。
我单位2016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业务,政府性基金支出为0万元。
四、部门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6年收入总决算437.16万元,较上年相比增加101.1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和换届会议经费增加;2016年支出总决算423.08万元,较上年相比增加87.0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和换届会议经费增加。
五、“三公”经费支出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6.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支出为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2辆,公务用车运行修护费2.6万元;公务接待费3.8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5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数460人。“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或减少)2.6万元,主要是2016年4月份车改公务用车取消。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我单位运行经费31.4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1.43万元,主要项目支出为:办公费2.7万元,邮电费0.86万元,差旅费4.4万元,公务接待费3.7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4万元,其他交通用17.06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16年年末,我单位资产总额61.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9万元,固定资产39.4万元,主要包括车辆2台,价值27.3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2.1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八、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6年,我单位政府采购实际发生额为0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绩效目标: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围绕党政中心凝聚共识、紧扣改革发展集聚智慧、聚焦重点难点广聚良策、发挥委员作用汇聚力量,努力在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中发声发力,增添正能量,展示新形象。
绩效评价结果:(一)完成以下3个项目。1、政协会议,主要涉及的住宿、会务、就餐、场租等各项经济活动的支出。十一届六次会议是一次民主、务实、团结、鼓劲的大会。委员们以饱满的政治热情、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紧紧围绕推动我县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建言献策,共谋发展大计,生动展现了政协委员心系发展、情牵民生的精神风貌。2、委员视察,主要组织委员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对国家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对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项目的规划建设,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的研究解决,进行巡视察看,咨政建言,反映社情民意,开展民主监督。3、参政议政,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财政预算资金。
二、财政专户资金: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专户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政府基金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基金。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因公出国(境)经费。单位用于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方面的支出。
九、公务接待费。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主要包括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合理开支的住宿费、交通费、用餐费等。
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单位用于公务用车购置(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