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干部驻村帮扶机制,加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步伐,与省市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青冈县脱贫攻坚规划》等要求。特下发此通知。
一、科学选派人员
各部门要选派的驻村帮扶干部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农村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能力,作风扎实,身体健康,甘于奉献,廉洁自律,主要选派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优秀中青年干部,每个部门选派驻村队长1人、队员2人。驻村工作队要在“第一书记”的领导下,围绕“六个精准、五个一批”、“两不愁、三保障”工作要求,细化目标、落靠任务,以搞好村级“十三五”脱贫攻坚方案和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计划制定,注重典型培育和带动,抓好联系户的脱贫致富为重点,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达到六个100%(进村入户调查摸底达到100%;对扶贫开发政策宣传面和群众知晓率达到100%;村民代表对贫困户的评议、村委会和乡镇政府审核率达到100%;贫困户、贫困人口公示和接受监督面达到100%;脱贫措施的确定、包扶人员的责任落实达到100%;贫困村、贫困人口如期脱贫目标的实现达到100%),切实做到真扶贫、扶真贫、见实效。各单位于2月5日前上报本单位驻村工作队成员名单。
二、主要任务
(一)制定实施帮扶规划。全面深入调研,摸清贫困村的基本情况,找准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及原因,科学制定帮扶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扎实推进实施。
(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大力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各部门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紧紧依靠各部门党组织,带领村“两委”班子成员,着力解决班子软弱涣散、履职能力不强、工作状态不佳等问题,切实强化班子建设,提高整体工作效率。
(三)完成扶贫重点工作。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亲自参与和研究制定“十三五”脱贫攻坚方案和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计划。每年提出合理化建议20条以上,使贫困村的基础设施、村容村貌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贫困群众增收致富能力明显增强。
(四)落实具体帮扶责任。按照精准扶贫工作要求,根据精准识别流程图,帮助村级“两委”准确识别贫困人口,推进建档立卡、因人因户施策。落实具体帮扶责任人,明确帮扶责任和措施,建立结对帮扶机制。入村指导贫困户脱贫、整村脱贫等工作,解决实质性问题。
(五)宣传落实惠民政策。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决策部署,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各项要求部署。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激发扶贫对象自我脱贫的内生动力,引导贫困群众主动参与扶贫开发,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青冈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选派干部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全面落实驻村帮扶工作责任;扶贫办负责做好驻村帮扶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领导联村示范。由一名县处级领导联系一个乡镇,带队开展实地调研,进一步摸清核实贫困基本情况,深入剖析致贫原因,督促指导帮扶工作队开展工作,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发展、民生改善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所联系乡镇的贫困村2018年年末前完成脱贫任务,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
(三)落实帮扶责任。各部门要把驻村帮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充分发挥作用,切实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大力支持,关心关怀驻村帮扶干部的工作、学习、生活,把驻村帮扶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途径,保持驻村帮扶工作队员相对稳定。
青冈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