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县共安排三公经费391万元,同比减少92万元。一是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用安排29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安排29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88万元。二是招待费安排100万元,较上年减少4万元。三是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省的要求,我县实行了公务用车改革。同时,进一步压缩了“三公”经费。
"中国·青冈"手机版
返回首页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黑龙江新媒体集团 | 主办:青冈县人民政府 | 承办:青冈县信息中心
本站建议使用IE8以上浏览器 分辨率1440*900 | 联系方式:0455-3249022
黑ICP备13000956号-1 | 网站标识码:2312230001 | 黑公网安备:2312230200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