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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qgzf icon1事项名称

法律援助

Lqgzf icon1事项性质

公共服务事项

Lqgzf icon1受理机构

青冈县司法局

Lqgzf icon3咨询电话

0455-3246148

Lqgzf icon1办理条件及依据

依据:

1.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第五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

2.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第九条、第十三条、第二十条。

条件:

1.申请人属于经济困难的公民;

2.申请事项属于法律援助范围;

3.属于本援助中心管辖。


Lqgzf icon1办理流程

1、申请

2、审批

3、指派律师



Lqgzf icon1提交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者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一式一份)

2.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者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申请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的证明;(如有以下材料无需再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者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特困户救助证;农村“五保”供养证;人民法院给予申请人司法救助的决定;在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出资供养或者由慈善机构出资供养的证明材料;残疾证及申请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证明材料;依靠政府或者单位给付抚恤金生活的证明材料;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生活出现暂时困难,正在接受政府临时救济的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3.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的证据材料。(一式一份)

4.《法律援助申请表》(一式一份)



Lqgzf icon1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Lqgzf icon2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Lqgzf icon1受理地点

青冈县法律援助中心

Lqgzf icon2受理时间

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

Lqgzf icon2证件名称及有限期限

居民身份证或者有效的身份证明,家庭经济状况的证明。

Lqgzf icon2年审年限

不需要

Lqgzf icon3联系方式

0455-3246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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