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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建筑工程报建?
发布日期:2017-05-18        来源:中国·青冈        作者:admin

答;依据《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第六条 建筑工程实行报建制度。建设单位应当在建筑工程立项文件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大型、省重点建筑工程的报建手续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其他建筑工程的报建手续到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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