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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冈县人民办事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作者:青冈县人民办事中心 来源:青冈县人民办事中心 发布时间:2017-03-10

 


    一、仪表形象

(一)衣冠整洁,统一佩带工作胸牌,统一着中心规定服装(国家规定统一着装的除外)。

(二)仪表要端庄、自然,举止要文明、稳重。

(三)不准染发,不准留与身份不符的发型,不准留长指甲,不准染指甲。

(四)男同志不得蓄胡须,不准戴墨镜;女同志化妆要大方适度,佩带饰品要庄重得体。

二、服务态度

(一)服务对象来时要有迎声,询问时要有答声,离开时要有送声。特别是服务对象来咨询有关问题时,要主动热情、耐心周到、百问不烦、解释全面,不准冷落、训斥和歧视。

(二)做到“六个一样”,即: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大件、小件一样对待;来早、来晚一样接待。

(三)对服务对象所办业务,要一次了解清楚、一次答复清楚,能够一次办结的事项要一次办结。

(四)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要虚心听取,不与争辩,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五)服务对象出现误解、出言不逊时,要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不与其争吵、争辩。

三、服务用语

(一)与服务对象交谈时须用语文明、态度和蔼、语气亲切、表达清楚。

(二)见到服务对象要主动打招呼:“您好,请问有什么事”,办理完毕后要说“再见”。

(三)接听电话时首先讲:“您好,我是××服务窗口”,中断或挂止电话前,应讲“您还有其它事情需要咨询吗”。得到回答后,方可挂断电话。

(四)遇到本人无法回答的问题时要讲:“对不起,请稍等,我帮您问一下”, 或把服务对象引导到应去的窗口。

(五)当服务对象提出意见或建议时要讲:“谢谢您的宝贵意见”。

(六)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证件时,要说“请稍侯,我马上给您办理”、“对不起,您还缺少××材料”、“此项申请事项请您到××窗口办理”等。

(七)禁止使用“不知道、我不管、少罗嗦”、“你去问XX”、“不行,重填”、“有牌子,自己看”、“快点,要下班了”、“已经告诉你了,还不懂”、“没看我正忙吗”等生、冷、硬、不规范、不文明用语。

四、工作纪律

(一)必须严格遵守中心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工作岗位做到“十不”, 即:不吸烟,不吃零食,不说笑打闹,不大声喧哗,不乱串岗位,不聚堆聊天,不传播流言蜚语,不看与业务无关的书刊,不上网玩游戏,不在办公台和办公桌上乱摆杂物。

(二)严格遵守中心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

(三)禁止工作日中午喝酒,不准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和馈赠。

(四)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勤政,优质服务,树立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不得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以任何形式吃、拿、卡、要,不准损坏中心信誉和政府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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